时间:2021-07-30 浏览次数:490次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问题线索的重要来源,是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合理反映问题,现将信访举报相关宣传内容告知大家,希望广大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参与信访举报工作。
信访举报要注意哪些事项?
1.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举报。
2.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正在办理期间的举报事项,请勿重复举报、多头举报。
3.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4.检举控告内容应该客观真实,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对借检举控告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如何激励保障干部担当作为
1.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澄清,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对单位和党员干部在干净干事的前提下,在改革创新、担当干事的过程中出现的失败、失误或者轻微违纪问题,依纪依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通过实行容错减责免责,支持实干、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误。
如何向赣州市纪委监委进行信访举报
1.网络:请登录赣州纪检监察网http://www.gzjj.gov.cn,或关注“清廉赣州QLGZ”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进入对应的举报专区。
2.电话:拨打纪检监察机关0797-12388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3.来信:将信访举报材料以信件的方式邮寄给纪检监察机关。邮寄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赣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341000。
4.来访:到赣州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或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来源:清廉赣州QLG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