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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新《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将正式施行

时间:2012-06-29  浏览次数:2461次

献血年龄延至60

卫生部颁布的(GB18467―2011)《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将于今年71日实施。新标准在献血者一般检查要求中定义献血的年龄,即国家提倡献血年龄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而机采血小板时间间隔从以往的不少于4周,改为不少于2周。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可以不少于1周。此外,为消除公众对于无偿献血工作的认识误区和疑虑,赣州市中心血站已开展血站开放月活动,市民可以参观血液采集、制备、检验、储存、发放等全过程,活动时间为74日、711日。